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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计算可扣除限额时,视同销售可以算入营业额吗?

  Cinner · 4年前 · 9042 次点击  
这是一个创建于 4年前 的主题,其中的信息可能已经有所发展或是发生改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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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 回复 | 直到 2019-12-16 15:43:32 +08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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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inner 管理 靠谱的合作伙伴,专业的管理会计  4年前  

答:要算入
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函〔2009〕202号)第一条规定: 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、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,其销售(营业)收入额应包括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(营业)收入额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二十五条规定:

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,以及将货物、财产、劳务用于捐赠、偿债、赞助、集资、广告、样品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,应当视同销售货物、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,但国务院财政、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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